| 索引號: | 001-2022-00002661 | 發布機構: | |
| 成文日期: | 2022-12-28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號: | 所屬主題: | 政策文件 |
關于民權縣殘疾人兩項補貼、重度殘疾兒童、60年代精簡老職工復核的通知
關于民權縣殘疾人兩項補貼、重度殘疾兒童、60年代精簡老職工復核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民政所、殘疾人聯合會:
根據省市文件要求,殘疾人兩項補貼、重度殘疾兒童、60年代精簡老職工需每年復核,由于疫情原因,經縣殘聯、民政局研究決定,今年復核由各鄉鎮自行實施。重殘兒、老職工全覆蓋、兩項補貼隨機抽查的方式進行,重度殘疾兒童、老職工有民政所負責組織實施;兩項補貼由鄉鎮殘聯做好組織實施,請各鄉鎮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及時向領導做好匯報,具體通知如下:
一、復核時間安排
2022年11月18日-11月20日
二、復核內容
(一)縣民政局、縣殘聯制定“定期復核和隨機抽查制度”,對兩項補貼發放人會進行復核和抽查。
1、兩項補貼嚴格實行應補盡補、應退則退動態管理辦法;復核和抽查內容包括申請人資格是否發生變化、補貼是否及時足額發放到位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發放兩項補貼,并書面通知。
1、殘疾人死亡。2、殘疾人戶籍遷出本縣。
3、申請材料弄虛作假。4、其他不符合發放條件的。
(二)為防止重度殘疾兒童、60年代精簡老職工、兩項補貼重、漏、錯現象發生,主要復核重度殘疾兒童是否死亡,戶籍是否遷出本縣,殘疾證是否降級、過期、注銷等;老職工主要復核人員是否死亡,戶籍是否遷出。
三、檢查方法
1、各鄉鎮自行實施,縣民政局與縣殘聯將被抽查人員名單已發各鄉鎮指定郵箱;殘疾人本人攜帶戶口本、殘疾證。
2、精簡老職工攜帶身份證或戶口本以及存折。
3、如有殘疾人不能到場者需家人與被復核人員現場視頻,證實本人。
4、被認定不符合領取條件的申請人,或被停止發殘疾人補貼的領取人,可在收到書面通知后15日內向縣殘聯與縣民政局提出復核申請,復核意見在15個工作日內送達。經復核符合領取條件的申請人要按規定發放并補發到位。有上述情形不符合發放但仍然領取補貼或有相關工作人員,知情不報、故意隱瞞者,除追回發放金額外,將對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并承擔責任。
四、有關要求
各鄉鎮(街道辦)民政所、殘聯要嚴格重視此次兩項補貼復核工作,認真做好組織實施,確保復核工作順利完成;為使此次工作有效開展,特提以下建議:
1、因疫情原因,建議各鄉鎮采取以村為單位的復核形式,盡量避免大范圍聚集,遵守防疫有關規定,保持距離、帶好口罩,做好組織實施,確保人員安全。
2、確保通知到每一個需要復核的殘疾人。
3、各鄉鎮按照時間要求復核完畢,將復核名單,以及復核的照片影像資料一并交到,縣殘聯和民政局。
民權縣民政局 民權縣殘疾人聯合會
2022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