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1-2023-00001612 | 發布機構: | |
| 成文日期: | 2025-06-16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號: | 所屬主題: | 政策文件 |
民權縣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2025年)
民權縣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縣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和使用管理,明確管理責任,規范管理程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 (民辦發〔2019〕34號)、《河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辦法》 (豫政辦〔2013〕15號)、《河南省省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 (豫財綜〔2017〕16號)、《河南省民政廳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豫民文〔2020〕179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辦法所稱民權縣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以下簡稱 “公益金” )是指省財政廳核定、省民政廳分配下達,由縣民政局負責分配和管理使用的、專項用于社會福利和相關公益事業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包括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省級福利彩票公益金、返還市縣福利彩票公益金。
第三條公益金使用應當遵循福利彩票 “扶老、助殘、救孤、濟困” 的發行宗旨,主要用于資助為老年人、殘疾人、兒童(孤兒,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以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等,下同)和其他基本生活特別困難人員等特殊群體提供服務的社會福利項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會公益項目。具體包括:
(一)社會福利基本設施建設項目;
(二)社會福利服務項目;
(三)符合宗旨的培訓等能力建設項目;
(四)符合宗旨的其他社會公益項目。
第四條公益金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專款專用。公益金使用管理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
第五條 公益金的使用管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按照 “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 的原則分級管理。
第六條公益金預算分為返還市縣公益金項目支出預算和各鄉鎮(街道)民政所項目支出預算兩部分。補助各鄉鎮(街道)民政所項目資金分配應當以因素法為主。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七條人事財務股是公益金使用管理統籌協調單位,負責公益金預算管理。主要職責:承擔匯總審核公益金預算,建立并管理公益金資助項目庫,匯總上一年度公益金使用和績效評價情況,制定公益金使用管理相關制度,牽頭開展項目審計、績效評價和信息公開,指導做好公益金使用管理日常工作等。
第八條歸口管理單位是公益金項目具體管理單位。主要職責:承擔本業務領域公益金項目的規劃,提出項目建議,組織項目申報、評審等,建立并管理本業務領域公益金資助項目庫;承擔本業務領域公益金項目的指導和督促執行;組織開展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配合信息公開;制定相關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等。
縣民政局本級項目和補助各鄉鎮(街道)民政所項目中,老年人福利類項目由養老服務股負責歸口管理;兒童福利類項目、殘疾人福利類項目、殯葬設施建設改造項目及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項目由社會事務股負責歸口管理;其他符合宗旨的項目由相關股室負責歸口管理。
第九條項目單位是局機關各股室、局屬各單位等公益金資助項目具體執行單位,負責公益金預算執行。主要職責:承擔公益金項目預算編寫,組織預算項目具體執行,報送公益金使用情況,做好項目績效監控、績效評價和信息公開,制定本單位公益金項目管理制度等。
第十條縣民政部門承擔本地的項目申報、審核、報送,補助各鄉鎮(街道)民政所項目資金在本地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監督,報告項目實施、資金使用和績效目標實現情況等職責。
第三章 項目申報和立項評審
第十一條公益金資助項目實行項目庫管理。根據工作實際,建立健全項目入庫評審機制和項目滾動管理機制。提前做好項目的事前績效評估、立項評審等前期準備工作。對未納入項目庫的項目原則上不予支持。
第十二條補助各鄉鎮(街道)民政所項目由歸口管理單位按照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和全縣民政重點工作安排,在可用的彩票公益金額度內提出項目建議及項目實施方案。
資金分配方式由歸口管理單位根據資金使用效益和實際管理需要,由局黨組研究并經市財政部門審核后確定。對普惠性專項資金,原則上采用因素法分配,根據公益金使用方向和領域,選擇相關因素進行分配。確需核定到具體項目的,實行項目法分配。
(一)采取因素法分配的資金:綜合參考保障對象數量(或民政基本公共服務及重點任務基本情況、相關機構數)、地方財力和工作績效等因素。不同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分配因素和相應權重。分配因素和權重年度間要保持相對穩定,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和年度工作重點任務可適當調整。工作績效因素包括績效評價、預算執行、地方財政努力程度等。
(二)采用項目法分配的資金:歸口管理單位應制定項目實施方案,下發項目申報通知。歸口管理單位依據民政事業發展需要和年度工作重點擇優選擇,采取必要的方式進行評審,提出初步分配方案。
第十三條歸口管理單位應指導項目單位完成立項及項目論證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內報送項目申報材料。
第十四條 項目單位向歸口管理單位提交的項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符合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福利彩票發行宗旨以及縣民政局確定的使用分配原則;
(二)屬于項目單位的職能范圍并符合促進事業發展需要;
(三)有明確的項目目標、組織實施計劃;
(四)經費測算符合相關領域國家或行業標準,并從嚴把握,精打細算。
項目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一)項目基本信息;
(二)項目立項依據,包括背景資料、相關政策文件、預算項目評審等資料。新增項目需按縣財政局要求提供事前績效評估等資料;
(三)項目實施方案及年度實施計劃;
(四)項目支出計劃;
(五)項目支出明細,包括項目預算及各組成部分費用、測算過程及測算依據;涉及設備購置的項目,設備購置清單;對延續性項目提供以前年度項目執行和資金支出情況。
(六)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七)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屬于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嚴格按照《河南省預算評審管理辦法(試行)》 《河南省預算評審操作規程》有關規定執行。 歸口管理單位應對項目單位提交的項目資料認真審核。在材料齊全有效的基礎上,重點審核以下內容: (一)項目是否符合福利彩票發行宗旨和公益金使用有關規定,是否屬于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支持范圍;
(二)是否屬于縣本級的事權,是否屬于項目單位的職能范圍并具備相應執行能力;
(三)是否屬于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是否屬于縣民政局重點工作安排;
(四)項目實施方案設計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明確的實施期限、項目績效目標、組織實施計劃,是否存在重大社會風險等;
(五)項目支出內容是否依法合規,經費測算是否符合相關領域國家或行業標準并科學合理,預算支出是否有用于行政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違法發放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人員支出、以營利為目的的活動等國家財務規章制度和公益金管理有關規定禁止的情形。
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問題,歸口管理單位可通過專家咨詢等方式聽取意見。歸口管理單位審核通過的項目及申報材料,經局分管業務領導簽字后,在規定時間內書面提交規劃財務科。
第十六條人事財務股對本單位提交的項目及申報材料按有關要求進行匯總審核,必要時可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等進行評審。經局黨組研究審定后納入滾動項目庫。
第四章 預算編制和資金分配
第十七條返還市縣級公益金預算編制應遵循“以收定支、專款專用”的原則,公益金支出根據公益金收入情況,按規定用途安排,統籌規劃,注重效益。
返還市縣級公益金應當按要求編制年度預算。補助各鄉鎮(街道)民政所項目支出預算,應提前進行項目細化和資金下達。
第十八條返還市縣級公益金預算在縣財政部門確定的額度內,按以下原則編制:
(一)符合宗旨。優先支持延續性項目,嚴格審核新增項目,新增項目符合“扶老、助殘、救孤、濟困”宗旨和分配原則。
(二)統籌規劃。支持用于縣委縣政府關于推進社會福利事業的重大決策部署,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社會福利業務發展方面的專項規劃。
(三)突出重點。支持用于落實民政領域年度業務中心工作、基礎工作和重點改革發展項目。
(四)綜合平衡。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兼顧各項目類型資金的比例,并綜合考慮、適當平衡。
第十九條返還市縣級公益金預算編制程序:
(一)編制收入預算。人事財務股根據縣福利彩票發行中心預計下一年彩票銷量和計提公益金,以及縣財政局確定的可使用縣級公益金額度,預計下年度縣民政局公益金收入預算。
(二)提出項目建議。歸口管理單位根據預算管理有關規定,按照項目輕重緩急原則及返還市級公益金預算額度,從滾動項目庫中選取申請納入年度預算項目,形成項目建議(包括項目政策依據、實施方案、資金測算明細、事前績效評估、績效目標申報表等資料),經局分管業務領導同意后,在規定時間內報人事財務股。補助各鄉鎮(街道)民政所項目支出建議應同時提供初步分配方案
(三)編制預算草案。人事財務股根據預算編制原則,對項目建議匯總后進行集體討論、審核,綜合考慮申報建議、綜合排序、實施條件、績效目標設置、資金細化、資金額度、上年度資金結轉結余和資金使用績效等情況,在與歸口管理單位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形成公益金年度預算草案,經局黨組研究同意后,報縣財政部門進行審核。
(四)預算草案審核、審批。經縣人大批準、縣財政局批復后組織實施。
第二十條縣民政局本級項目支出預算納入縣級部門預算管理,根據縣財政局預算批復確定。補助各鄉鎮(街道)民政所項目支出預算納入縣對各鄉鎮(街道)民政所轉移支付預算管理,由縣財政局審核后,按規定程序下達指標文件。
第二十一條中央及省市級下達我縣用于社會福利和相關公益事業彩票公益金的分配,由人事財務股牽頭,歸口管理單位提出初步分配方案及項目績效目標,與縣財政局會商一致后,形成分配建議方案報局黨組審議。審議通過后,由人事財務股按程序報縣財政局審核,按規定下達指標文件。
中央及省市級下達我縣用于社會福利和相關公益事業彩票公益金分配應嚴格按照時限辦理,明確時間節點,落實責任。在完成資金分配后10個工作日內,將資金分配方式、資金分配明細及支持貧困地區額度等情況報市民政廳規劃財務處和市歸口管理單位。
第二十二條各鄉鎮(街道)民政所按照指標文件確定的資金使用方向和分配原則,結合工作實際,采取因素法、項目法等方式,提出資金分配方案,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及時下達資金。
第五章 預算執行
第二十三條預算下達后,項目單位嚴格按照縣財政局批復的預算執行,不得擅自調整,不得截留、擠占、挪用資金,不得違規分包或轉包。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如發生項目變更、終止,確需調整預算的,應當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報財政部門審批。
第二十四條項目預算執行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項目單位負責人要對所承擔項目資金的使用和效益負責。
第二十五條項目單位要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對局屬單位,應加強預算執行的日常監管,并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以及上級民政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六條項目單位要按批復預算啟動項目實施,及時申請撥付資金,加快預算執行,減少項目結轉結余資金。
第二十七條項目資金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購和購買服務的,要按照有關法定程序辦理。對輔助工作、技術服務涉及委托事項的,要依法依規簽訂委托協議。項目單位要強化合同管理,加強對政府采購和購買服務合同、委托協議的審核以及成果驗收管理,必要時可通過聘請法律專業人士等方式審核合同文本,降低合同風險,確保資金使用效益。使用公益金形成的資產要按照國家有關要求進行登記管理。
第二十八條項目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財務規章制度、公益金管理有關規定支出資金,嚴禁虛報套取、擠占、挪用,不得用于:
(二)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二)行政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三)發放工資、獎金、津補貼等人員支出;
(四)以營利為目的的活動;
(五)不符合規定用途的支出。
第二十九條各鄉鎮(街道)民政所對補助各鄉鎮(街道)民政所項目資金要實行專項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要督促資金使用部門、單位建立項目責任制、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加快項目執行進度。
第六章 績效管理
第三十條加強公益金績效管理。人事財務股指導歸口管理單位、項目單位按照“項目編制有目標、項目執行有監控、項目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運用”的要求,建立全過程績效管理機制。
第三十一條制定績效目標。歸口管理單位、項目單位申報公益金項目時應制定績效目標,在縣財政局批復后作為預算執行和績效評價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二條建立健全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歸口管理單位、項目單位要按照資金支出特點及可測量、可比較、可追蹤的原則,科學設置績效指標,提高績效評價的有效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十三條歸口管理單位、項目單位要加強項目執行績效監控,項目實施效果與原定績效目標發生偏離的應及時糾正,情況嚴重的要暫緩或停止項目執行,并定期報送績效監控報告。
第三十四條歸口管理單位、項目單位應對上一年度實施項目進行績效評價,績效評價報告經局分管領導審簽后報人事財務股匯總,人事財務股按程序報市民政廳、縣財政局。
第三十五條建立績效糾錯問責機制。歸口管理單位及時將績效評價結果反饋被評價單位,對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加強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以后年度資金安排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七章 信息公開
第三十六條公益金資助的基本建設設施、設備、社會福利服務項目及其他社會公益活動等,應當依據有關規定以顯著方式標明資助標識。
福利彩票公益金資助的基本建設設施、設備,項目單位在主體建筑物或設施設備的顯著位置設立或銘刻標注 “彩票公益金資助-中國福利彩票”的永久性標識。
福利彩票公益金資助的培訓類項目,在項目培訓通知、培訓課件及培訓現場等顯著位置標注或懸掛“彩票公益金資助-中國福利彩票”標識。
福利彩票公益金資助的服務類項目,在服務過程中通過小旗或佩戴胸牌等形式向受助對象展示“彩票公益金資助-中國福利彩票”標識。
福利彩票公益金資助的社會公益活動等其他項目,項目單位選擇合適方式設立資助標識。
第三十七條完善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開制度,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及時公開公益金使用管理過程及結果的信息。
項目單位要通過本單位網站、民政部門官網或其他媒介,主動向社會公開公益金項目基本情況、本單位公益金使用管理制度、績效評估及審計結果、接受投訴等信息;每年6月15日前向社會公開項目進展情況、資金使用進度及項目成效成果等信息。
各鄉鎮(街道)民政所于每年2月20日前將上一年度公益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省級福利彩票公益金、返還市縣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規模、資助項目、執行情況和實際效果等報市民政局歸口管理單位,并于每年5月底前將有關情況向社會公告。縣民政局歸口管理單位應當于每年2月25日前報規劃財務科。
縣民政局應當于每年3月1日前將上一年度我縣使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使用有關情況報市民政局。每年6月15日前以民權縣民政局名義將有關情況向社會公告。
第八章 監督檢查與審計監督
第三十八條實行公益金監管責任制。歸口管理單位應當按照“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公益金使用管理情況的日常監管,發現問題立即糾正,落實監管責任。規劃財務科指導歸口管理單位做好公益金管理監督,規范資金使用管理。
第三十九條項目單位要加強管理,確保專項資金安全、合規、有效使用。充分發揮單位內部審計和紀檢監察機構的作用,建立健全資金使用動態監控機制和內部監督檢查機制,履行內部監督職責。
第四十條駐局紀檢監察組依據職責加強公益金相關情況的監督。
第四十一條建立公益金使用管理審計制度。縣民政局每年對本級執行的上級公益金資助項目全面審計。縣級每年綜合運用審計、績效評價等方式實現公益金資助項目監督檢查全覆蓋,并將年度審計、績效評價結果報市民政局歸口管理單位,歸口管理單位匯總后報人事財務股。
第四十二條審計結果作為下一年度公益金預算安排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四十三條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時向被審計單位反饋。被審計單位應做好審計反饋問題整改,并在規定時間內報送整改情況。
第四十四條在審計過程中發現被審計單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
(一)對審計工作不配合;
(二)項目進度滯后、制度不健全、實際執行情況與目標存在較大偏差。
第四十五條建立健全公益金使用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對公益金使用管理中出現以下行為之一的,削減或取消下一年度公益金預算額度,情節特別嚴重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責任。
(一)未建立公益金項目管理制度;
(二)虛報套取、擠占、挪用公益金;
(三)違規用于第二十八條明示的 “不得用于” 支出項;
(四)違規分包或轉包;
(五)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由民權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中央、省級和市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