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30702110200041142100013000000/2026062500000009 | 發布機構: | |
| 成文日期: | 2026-06-25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號: | 所屬主題: | 應急預案 |
北關鎮2026年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北關鎮2026年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為最大限度地減輕汛期洪澇災害對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高效地開展防汛搶險救災工作,保障全鎮經濟社會穩定發展,根據縣委、縣政府統一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發揚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堅持防災、避災、減災和救災相結合的原則,立足防大汛、抗大災的思想,提高預防災害的能力,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防汛主要險段自然情況
我鎮位于豫魯兩省三縣交界處,是民權縣的北大門。境內有大小河流、溝渠13條。既有流經全鎮的小堤河及小堤河北支,又有跨區域河流楊河、賀李河。防洪抗災任務重、壓力大,形勢嚴峻。
三、工作職責
1.防汛抗旱指揮部職責。(1)聽取各村有關汛情匯報,確定方案的啟動實施及應急反映規模,指導各村、各部門組織人力、物力、財力投入緊急災害救援,指導災區做好災民的轉移和安置。(2)吸取各村對有關災情和抗災救災減災防災工作匯報,指導救濟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對災害損失情況進行核查、評估;協助受災村做好災后恢復生產生活、重建家園工作及災區醫療防疫、學校復課工作;組織開展因災害損毀工程的修復工作;出臺相關優惠政策和指導災區群眾開展生產自救、互助互濟等工作。(3)及時向市、縣有關部門匯報災情,爭取上級支持援助。
2.防汛抗災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日常調度工作,收集、掌握和上報災害信息,根據工作需要組建工作組,傳達指揮部的工作指令,協調各工作組和成員單位開展工作,監督落實緊急救援措施;負責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發布。
3.工作組及主要職責
辦公室根據救災應急工作需要,按成員單位職責組建8個工作組:災情收集評估組、救援和轉移安置組、工程搶險組、災民生活物資保障組、治安保衛組、醫療衛生組、恢復重建組。其主要職責劃分如下:
(1)災情收集評估組:農辦、民政所負責災害的收集、整理和上報,負責對災害損失以及災害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的影響情況進行評估。
(2)救援和轉移安置組:武裝部、民政所負責搶救、轉移安置災民和災區集體群眾財產。并設置轉移路線,設立警示牌,現場領導指揮。
(3)工程搶險組:國土所、供電所負責災區水利、電力、通訊、供水、道路等基礎設施的搶險和搶修。
(4)災民生活物資保障組:財政所、民政所負責為受災群眾提供吃、穿、住等生活物資保障。
(5)治安保衛組:派出所負責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交警隊負責道路交通安全。
(6)醫療衛生組:衛生院負責組織有關單位為災民和搶險救災人員提供醫療救治,提供必要的藥品和醫療器械;負責災區衛生防疫、疫情監測和住處收集上報工作。
(7)恢復重建組:財政所、民政所、國土所、中心校、供電所負責幫助災區修繕、重建因災倒塌的災民住房;修復因災損毀的交通、水利、通訊、供水、供電等基礎設施;幫助災區修復或重建中、小學校舍;幫助災區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8)宣傳報道組:辦公室負責救災工作的宣傳和新聞報道。
4.成員單位的救災職責
(1)民政所:負責全鎮應急救援工作的綜合協調;制定和修改鎮級救災應急預案;制定和組織實施災民生活救助預案;收集和上報災害應急求援工作情況;監督檢查災區應急救濟措施落實情況;負責制定應急救災款的分配方案以及應急救災款物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應急救災捐贈和捐贈款物的接收、下撥、管理工作。
(2)財政所:負責籌集救災應急資金;負責全鎮救災應急資金的下撥、管理及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建立災民生活所急需食品、飲水和其他應急物資的緊急采購機制,確保應急資金及時到位。
(3)農辦:負責農業災害信息的收集和上報工作;參與農業災害的災情評估工作,幫助和指導災區恢復農業生產。
(4)衛生院:負責組織衛生防疫和醫療急救隊伍,指導幫助災區開展醫療急救和衛生防疫工作,保證災區飲水和食品衛生安全;負責災區疫情監督和信息上報工作;協調藥監部門為緊急救援提供必要的藥品和醫療器械;負責各地捐助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接收、管理和發放。
(5)供電所:負責幫助災區搶修和恢復電力設施,保證災區電力供應。
(6)中心校:負責幫助災區恢復正常教學活動以及災區中、小學校的恢復重建工作。
(7)派出所:負責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保衛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負責重要目標和要害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
(8)交警隊:負責恢復被損壞的公路、橋梁等基礎設施,保證交通暢通;負責協調運送緊急救援物資;為災民的轉移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
(9)武裝部:視災情發展,根據救災需要,組織指揮受災村預備役民兵參加搶險救災;組織協調受災村預備役民兵參加災后重建工作。
(10)黨政辦:負責災區轉移群眾的思想發動工作,搞好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工作。
四、應急預案的啟動
根據上級啟動的預案相應級別或接到險情報告,由指揮部指揮長宣布啟動相應級別的預案,指揮部工作人員立即通知相關工作組負責人,相關單位責任人進入工作狀態。
五、應急反應和行動
(一)報警和組織避險。
啟動應急預案后,由各重點防汛區域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到負責的區域采取廣播、銅鑼等方式向群眾報警,同時組織群眾有序轉移和安全避險。
(二)災情收集、報告與核查。
各村要保證汛期24小時值班值宿,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不能漏崗。要做好值班值宿記錄,遇有重要情況要及時報告。預案啟動后,各村及有關部門要及時收集、上報災情,對災害造成的損失及社會影響進行評估,為救災決策提供依據。各村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洪澇等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立即上報鎮政府。災情穩定之前,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每天中午12時前向鎮政府報告情況,有災報災,無災報安。災情報告的內容要規范,主要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背景、時間、地點、影響范圍、人口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情況、房屋倒塌和損壞情況、農作物受災情況、救災工作情況、災區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初次報告情況不必求全,了解多少報告多少,災情發展變化情況要隨時報告,要嚴肅災情統計上報工作紀律,對統計報表實行審查、簽批制度、層層把關。對漏報、遲報、瞞報和虛報災情的,鎮里將予以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災情穩定后,各村要及時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災情核查工作,確保災情數據準確、翔實。要及時與有關部門協調,核對災情數據,避免數出多頭。對于倒塌房屋和因災死亡人口情況,要掌握到戶、到人,并建立倒房戶、死亡人員花名冊。
(三)為災區提供應急保障。
1、災民生活障礙。預案啟動后,民政部門及時為轉移的災民提供臨時住所、應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須物資,確保災民得到妥善安置。2、交通、通訊保障。預案啟動后,交通、通訊部門要通過搶修道路和設備,通過維護和加固等措施,保證災區交通、通訊暢通。同時交通部門要為緊急救援工作組織調度車等必要的交通和運輸工具。3、搶險救災保障。各村及有關部門要為參加搶險救災的預備役民兵準備必要的專用物資、器材,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4、醫療保障。預案啟動后,衛生院要根據緊急救援工作需要,組織醫療隊深入災區,幫助災區對因災傷病人員進行緊急救治。5、社會治安保障。預案啟動后,鎮派出所要根據需要,幫助各村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維護社會治安,保證災區社會穩定。
(四)組織開展救災應急捐助活動。
民政所要根據救災工作的實際需要,適時組織開展救災應急捐助活動,廣泛募集緊急救援和救濟災民所需資金和物資。
(五)預防次生災害。
在開展緊急救援工作的同時,農辦國土所等部門要密切注意災情的發展,提前做好次生災害的預報和預防工作。衛生院對飲水和食品衛生進行檢驗,確保飲水食品安全,做好災區疫病的監測和防治工作。
(六)災后恢復與重建。
幫助災區修繕、重建因災倒塌和損壞的居民住房;修復因災損毀的交通、水利、通訊、供水、供電等基礎設施;幫助災區修復或重建中、小學校舍,恢復正常的教學活動。
六、救援措施
(一)轉移安置災民。1、轉移安置對象。根據汛情需要轉移時,具體轉移的住戶和單位去向如下:各村隨時注意本地災情,出現情況及時以村民委員會和鎮防汛指揮部為單位各自負責處理,并及時上報。2、轉移安置辦法。鎮政府統一指揮,實行領導分工負責制,鎮村組層層包保,堅持安全可靠,就地就近的原則妥善安置災民。各村成立抗洪澇搶險隊,每村搶險隊20——30人組成,每個村民小組設專人打更巡邏,發現險情及時報告。轉移方式:一是預先轉移。根據水情,有命令、有組織、有計劃、有準備地將老弱病殘人員和貴重物品撤離,并安置到預定安全地帶;二是正式轉移。接到命令后,除抗洪搶險和留護守衛人員外,其他人員按指定路線轉移到安置地點。
轉移后的安置采取三種方法:一是投親靠友;二是到敬老院、衛生院及各中、小學。
(二)查災、核災、報災。災情發生后,發生地村防汛指揮部要迅速組織人力搞好災情的調查、統計和上報工作,災情發生后24小時內必須報告,并根據災情發展趨勢,做到每日定時報告,緊急時隨時報告。民政所負責災情核查工作,必要時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聯合核查小組進行核災,準確及時報災,加強同上級主管部門的溝通與聯系,并爭得款物支持。
(三)加強救災物資的儲備與調度。搞好救災物資的儲備,加強管理,落實制度,確保救災儲備物資存放、合理使用。增加物資儲備的品種和數量,為災害緊急救援做好充分準備。救災過程中,對救災物資進行合理調配,充分發揮儲備功能。
(四)落實生產自救等措施。災后有關部門和各村要根據鎮里統一要求,通過清淤排澇、加強后期田間管理、開展群眾互助互濟活動、組織社會捐助、進行勞務輸出、發展畜牧業、減輕農民負擔,以及搞好秋冬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等措施,以減少和控制災害帶來的損失,保障災區群眾的生產生活。
七、工作要求
(一)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災情發生后,各村、各單位和個人都要無條件地服從救災應急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命令,顧全大局,執行調度。對拒不執行命令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責任。各村一把手負總責,安全區要有專人做好災民的接收安置工作。
(二)要盡職盡責,工作到位。發生災情后,救災應急總指揮部成員單位及各村要恪盡職守,及時掌握情況,按預案要求將轉移安置災民的組織、調度、指揮等措施向領導小組匯報,并組織實施。
(三)要堅持先人后物的原則。在災民緊急轉移過程中,要堅持“救人第一”,先保人身安全,后搶救財產。力爭確保不出現一人因工作失誤死亡或失蹤。如情況發生變化與應急預案的規定不符時,要及時報告。各村應及時采取臨時補救措施,保證災民轉移工作不出任何漏洞,避免因工作失誤造成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更大的損失。
(四)要充分加強對易受災區域內群眾應急轉移的宣傳工作。做到家喻戶曉,積極主動服從指揮,配合工作,保證轉移安置工作順利有序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