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1-2023-00000112 | 發布機構: | |
| 成文日期: | 2023-12-28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號: | 所屬主題: | 教師職稱評審 |
民權縣北關鎮教師職稱評審推薦辦法
一、評審推薦辦法:
(一)必備條件:(1)學歷證書;(2)任職資格證;(3)教師資格證;(4)繼續教育證。(5)考核達到最新《河南省中小學教師中高級職稱評價標準》要求。
(二)業績條件:符合業績條件要求,業績等級要求視參評教師參評的具體級別而定,具體要求以最新《河南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標準》為準。
(三)評選推薦評分:以成績為基礎分,加上獎勵照顧分。
1、成績分:(1)成績來源:初中以縣教體局(九年級按中招成績)和鎮中心學校質量監測成績,小學以鎮中心學校質量監測成績。全部按比較率計算。(2)比較率計算方法:該教師本次考試科目所得平均分,除以鄉鎮該科目第一名平均分,得數為該教師本次考試該科目的比較率。(3)該教師近三學年所有考試科目成績比較率的平均分。若有一學年所教學科因沒有抽測無成績者,以當學年最后一次小學一年級或中學七年級語文平均分除以全鎮本年級語文第一名平均分所得比較率計算;若有一學年所教學科只有一次成績,當學年成績按一次計算;若任課教師同時擔任多個學科或班級,哪個學科有成績按哪個學科計算,沒有成績的學科不再計算;都有成績的按全部總平均分計算。(4)該教師的比較率總平均分乘以100,即為該教師的成績分。
注:(1)法定假期(如產假)導致本學年沒有抽測成績,以當學年最后一次小學一年級或中學七年級語文平均分除以全鎮本年級語文第一名平均分所得比較率計算;(2)本學年擔任教學任務,但中間有請假,請假時間超過一個月不足半年,無抽測成績者,本學年比較率按全鎮最低分計算;(3)本學年長期請假,請假時間超過一個月不足半年,沒有實際擔任教學任務,本學年比較率按0%計算。(4)近三年內,有一學年請假超過半年,不得參評。以學校出具證明和中心校存檔材料為準。
2、獎勵或照顧加分
1、中小學在當年縣教體局舉行的農村中小學質量監測中,獲得第一名的教師,加10分;獲得第二——六名的教師,分別加5、4、3、2、1分。以縣教體局成績冊為準。
3、任現職年限加分,每超過應晉升年限一年加0.5分,最多加十年,5分為最高加分。
4、職教招生工作,老師每動員一名學生到職教中心就讀,今年晉升職稱考核分加0.5分,2分封頂,明年減半使用,有效期兩年。老師完成量以職教中心報名記錄底冊記錄為準,任何人不得更改。
(四):綜合各項評分標準之和得出最后結果,如有積分相等的按年齡高低排序。年齡大的優先,以身份證為準。
(五):處罰:1、若有弄虛作假者,經查實,五年內不準參評。2、對因參評不上職稱沒理找理,無理取鬧者,該人員3年內不準參評。3、凡超過評審截止時限,再舉報,查實一個,取消一個,不再遞補。
二、推薦工作紀律
(一)不得違反評審紀律或徇私舞弊;
(二)嚴禁擅自向外泄露評審過程中有關討論、評議、表決等情況;
(三)嚴禁私自更改評議推薦意見或評審結果;
(四)不得有其他違紀違規行為。
(五)實施避嫌政策,本人或親屬符合晉級條件的,不得參加職稱推薦工作小組。
(六)歡迎監督,但舉報要有理有據,不得胡攪蠻纏,更不得越級反映問題。
發現上述情況,予以全鎮通報批評,交有關部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023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