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1-2024-00000067 | 發布機構: | |
| 成文日期: | 2024-05-29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號: | 所屬主題: | 政策 |
北關鎮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的通知
各村委、鎮直各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消防工作要求,進一步強化基層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不斷提高公共消防管理水平,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實現我鎮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根據工作需要,經鎮政府研究決定,現將北關鎮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調整如下:
主 任:孫祥輝 黨委副書記、政府鎮長
副主任:李經波 黨委副書記
李文雷 武裝部長
李 波 派出所所長
成 員:安德生 黨政辦主任
魏 華 紀委副書記
朱士剛 綜治辦副主任
李東亞 自然資源所所長
趙 森 財政所所長
韓傳強 民政所所長
沈振海 應急辦主任
張 超 文化站站長
許方超 綜合執法大隊副大隊長
黃茂盛 中心校校長
王彩州 供電所所長
濮朝陽 衛生院院長
領導小組下設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李經波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統籌安排日常各項工作。鎮消安委工作職責及制度機制同本文件一起公布,具體內容見附件。
附件:1.北關鎮消防安全委員會工作職責
2.北關鎮消防安全委員會制度機制
北關鎮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
附 件:
北關鎮消防安全委員會工作職責
一、總則
為進一步明確消防安全工作職責,深入貫徹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工作,提高監督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規定。
按照“屬地管理、分線監督、分級負責”管理的工作要求,各村、企事業單位、各辦(所、室、中心)對消防安全工作負有共同責任。消防安全實行鎮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班子和其他領導分工負責,形成條塊結合、分工協作的領導工作責任制。
二、組織機構
北關鎮成立鎮消防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鎮消安委),作為鎮政府綜合指導、協調和監督全鎮消防安全工作的機構。鎮消安委主任由鎮長擔任,副主任由分管消防工作的副書記、武裝部長、派出所所長等擔任,成員由鎮黨政辦、綜治中心、土管所、財政所、紀委、民政所、應急辦、工會、宣傳辦、文化服務中心、城管所(綜合執法隊)、中心校、供電所、衛生院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鎮消安委下設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李經波同志負責,2名辦公室成員,負責日常事務。辦公室作為鎮消安委的日常工作機構,負責鎮消安委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實以下事項:
1、貫徹執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
2、對轄區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管理、檢查、指導、督促;
3、建立健全各類消防安全工作臺賬、資料、記錄及數據統計;
4、協調、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和常態化消防安全檢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災隱患;
5、定期會商,分析研判轄區消防安全形勢,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6、對轄區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查并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對消防安全事故開展責任調查;
7、牽頭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8、其它涉及消防安全的工作。
縣級消防安全委員會通過公文交換系統和指派文員指導鎮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工作開展。
三、責任分工
(一)鎮黨政辦
1、負責制定規范性文件中涉及消防安全工作方面的內容并進行審核,牽頭督促村、部門、企事業單位制定各類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負責鎮機關消防安全工作,負責落實消防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車輛、物資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鎮紀委
1、負責對村、機關內設機構及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情況實施監察。
2、對各村、機關內設機構及有關部門工作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在消防安全工作方面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進行責任追究。
(三) 鎮綜治中心
1、負責村、機關內設機構的消防安全工作開展情況的指導、督促工作。
2、負責外來人員集居點、出租房、車站、民宅等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3、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商貿領域各類展銷、展覽活動的消防安全工作。
4、協助鎮做好上級主管部門和鎮消安委要求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5、配合做好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整治活動,做好消防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及善后事宜。
(四) 鎮土管所
負責對重點工程、建筑施工(含房屋拆遷、危房)等工程建設的消防安全管理,參與相關消防安全傷亡事故的統計上報。
(五) 鎮民政所
負責敬老院、養老院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六) 鎮財政所
負責保障鎮消防安全專項經費的落實,并把經費列入年初財政預算。
(七) 鎮應急管理辦公室
1、負責企業的消防安全工作,重點落實勞動密集型企業、產品加工領域企業、危化企業、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粉塵企業、噴涂企業、加油(氣)站等高危行業的消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檢查工業企業、存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消防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及善后事宜。
(八) 鎮總工會
負責組織企業工會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檢查等活動,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參與相關消防安全事故的調查。
(九) 鎮文化服務中心
1、負責全鎮文化市場、文化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活動。
(十) 鎮統戰部門
負責宗教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參與宗教場所消防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傷亡事故的統計上報。
(十一) 鎮派出所
1、負責轄區內三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
2、督促相關責任單位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3、督促和指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開展自查自糾,進行全面排查整治。
4、參與相關消防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現場警戒及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
5、履行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職責。
(十二) 鎮城鎮辦(綜合執法隊)
1、負責指導、管理集貿市場的消防安全工作。
2、負責對影響消防安全的違章建筑的查處和安全管理工作。
3、負責鎮消防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協助工作。
(十三) 鎮中心校
1、負責學校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指導、監督中小學校、幼兒園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加強校內消防安全工作,在教學計劃中列入消防安全工作內容。
3、組織各類學校、幼兒園開展消防安全演練。
(十四) 鎮衛生院
負責本院及村社區衛生服務站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消防安全生產事故的醫療救護工作。
(十五) 鎮供電所
負責對用電安全進行宣傳教育,對供電線路進行消防安全排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并做好用電及電力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監管工作。
(十六)各村委主任
1、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村委主任為消防安 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向本村各生產經營單位宣傳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切實抓好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的全面落實。
3、負責本村范圍內的民房、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
4、負責本村內出租房、外來人口的管理。
5、全面支持、配合和主動協調鎮消安委及相關部門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整治等工作。
(十七)鎮一級垂直部門未設專門機構的,
由鎮政府代管。
附 件:
北關鎮消防安全委員會制度機制
一、議事例會制度
1、貫徹落實有關消防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其它有關規定,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
2、每半年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聽取有關單位情況匯報,全面了解本轄區或本部門和行業消防安全狀況,認真研究相關消防安全工作,全面部署,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綜合協調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督促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通報簡報制度
1、鄉鎮消安委會應定期通報各成員單位消防工作開展情況。通報方式包括定期在消安委會全體會議上通報、不定期通過消防工作簡報進行通報、特殊情況以鄉鎮 政府或消防安全委員會名義行文通報。通報內容包括各成員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消防專項工作實
施進展情況、火災隱患整改情況和突發重大火災事故等。
2、鎮消安委會原則上每月編發一期工作簡報,由鎮消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編發。簡報內容主要包括各村(社區)消防工作的落實情況、成員單位消防安全工作亮點、上級領導對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總結推廣各級先進工作經驗。
三、工作調研制度
1、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工作調研。
2、調研課題應針對轄區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限制消防工作發展的瓶頸性問題。
3、采取走訪基層、學習交流、外出考察等形式開展調研,并鼓勵各成員單位開展各種形式的調研活動。
4、鎮消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調研報告的收集整理,對優秀調研報告可刊發簡報或印制成冊,并下發各成員單位和各村。
四、聯絡工作制度
1、各成員單位聯絡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并將姓名、職務、 聯系電話等基本信息報鎮消安委會辦公室備案。各成員單位需變更聯絡員時,應在 5 個工作日內將變更情況報鎮消安委會辦公室。
2、聯絡工作每月至少開展一次,由鎮消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組織。 聯絡工作可采取召開聯絡員工作會議或填報《工作聯絡反饋單》 的方式進行。
3、聯絡員負責收集匯報本單位消防工作情況、重大消防問題和火災隱患整改等情況,提請本單位每半年向鎮消安委會全面匯報一次工作情況。
4、鎮消安委會辦公室應及時在消防工作簡報中反映各單位聯絡工作開展情況。
五、工作督查制度
1、鎮消安委會應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督查,在重大節日、重要活動、火災高發季節、專項治理等重要消防工作期間應加大工作督查力度。
2、鎮消安委會工作督查實行委員帶隊負責制,采取聯合督查、分片包干督查和分行業、分系統督查等形式開展。
3、鎮消安委會工作督查內容包括: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排查整治火災隱患、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等情況。
4、工作督查情況應形成書面報告上報鎮消安委會辦公室。
六、經費保障制度
鎮消安委會開展工作所需經費列入鄉鎮財政預算。如遇較大火災事故調查處理、突發性自然災害救援、火災隱患專項整治和重大課題調研等情況,可向鄉鎮申請專項經費。
七、工作約談制度
對消防安全工作不落實、各項具體工作開展明顯滯后、因相同事項被鄉鎮消安委會連續通報兩次或消防安全責任制年度考核不達標的單位,鄉鎮消安委 會領導將約談該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或包片掛點領導。約談 內容包括該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消防工作具體開展情況、分析當前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措施。被約談人必須就改善本單位消防工作的措施和期限做出書面承諾。
八、安全檢查制度
1、每年開展不少 2 次的消防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2、對檢查中發現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應該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并督促責任單位在整改期間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直至整改完畢,防止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3、加強重大節日活動期間的消防安全排查,要突出高危行業等重點領域的排查治理工作。
4、完善村(居),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基礎臺帳建設,落實消防安全工作主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