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1-2025-00000108 | 發布機構: | |
| 生效日期: | 2025-09-26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號: | 所屬主題: | 行政權力運行結果 |
【行政處罰】民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決定書 民人社監察罰決字〔2025〕第02號
單位名稱:民權熙晨模塑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1421MA3XC0QR4W
法定代表人:冉現念 身份證號碼:320827198201260576
地址:民權縣產業集聚區興業路西段南側
本機關于2025年7月7日對趙潤良等人投訴民權熙晨模塑有限公司拖欠工資一案立案調查。
經調查,你單位存在拖欠陳樹強(3890元)、汪衛(8325元)、趙潤良(16818元)、曹友強(25000元)4名勞動者工資報酬共計伍萬肆仟零叁拾叁元整(¥:54033.00)。經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改正,拒絕執行《民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民人社監令字(2025)第41號)。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三項:(三)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理決定的”的規定,已經構成違法。
違法的證據:投訴登記表、調查詢問筆錄、你單位報送的書面材料、本機關下達的《民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民人社監令字(2025)第41號)。
根據你單位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和相關證據,參照《河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標準(2021年本)》,你單位的違法行為等次為一般。
根據國務院《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有第(一)項、第(二)項或者第(三)項規定的行為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單位作出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捌仟元整(¥:8000.00元)。
你單位應當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納至中原銀行民權支行(賬號:820056101421000677民權縣財政局非稅收入財政專戶)。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你單位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民權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民權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民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9月26日
民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決定書 民人社監察罰決字〔2025〕第02號.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