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1-2024-00000022 | 發布機構: | |
| 生效日期: | 2024-01-27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號: | 所屬主題: | 涉農補貼 |
【申請指南】民權縣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申辦指南(2024版)
按照上級有關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文件精神,民權縣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社會保障卡)。
一、自主選機購機
購機者自主選機購機。經銷企業向購機者出具的發票應包含購機者姓名或名稱、所購產品名稱,生產企業、機具型號、銷售價格、出廠編號等信息,動力機械需注明發動機編號和車架號。
二、牌證辦理
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購機者攜帶相關材料到縣行政服務大廳(民權縣市民之家二樓農機發展中心窗口)先行辦理牌證。
三、補貼申請
1.購機者(從事農業生產的組織或個人)自主自愿向農機部門提交申請資料。申請資料包括:①身份證(組織的提供營業執照)原件;②購機發票原件;③購機者本人社會保障卡;④牌證管理機具者還需攜帶注冊登記憑證。
2.購機者攜帶申請補貼的機具到核驗點主動接受工作人員核驗。并現場拍攝購機者與機具的合影照片和機具銘牌照片。
四、錄入系統
信息查驗無誤后,將人機合影、購機者人像照片、身份證照片、機具發票照片及購機者信息等錄入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打印《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金申請表》。購機者在《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金申請表》上簽字確認。
五、補貼公示
縣農機部門受理購機者補貼申請并通過核驗后,將享受補貼購機者、補貼機具、補貼金額信息等不違反相關公示規定的信息在河南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公示專欄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資金兌付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縣農機部門將補貼信息匯總,編制《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發放明細表》,報縣財政部門。縣財政部門收到補貼結算申請30日內完成合規性審查,無異議后將補貼資金兌付到購機戶社會保障卡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對公賬戶。
七、本年度農機補貼資金按照群眾申請先后順序辦理,原則上敞開補貼,應補盡補,資金使用完畢不再受理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申請。如因當年資金缺口未能享受到政策,下一年度優先辦理。
八、為方便服務購機群眾,建議群眾采取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APP自主申請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九、咨詢電話:0370-85201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