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1-2023-00000184 | 發布機構: | |
| 生效日期: | 2024-08-28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號: | 所屬主題: | 義務教育 |
民權縣教體局關于盡快落實提高教師待遇政策的通知
民權縣教體局關于盡快落實提高教師待遇政策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豫發〔2019〕13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盡快落實提高教師待遇政策的通知》(豫政辦明電〔2019〕23號)精神,進一步做好提高教師待遇政策落實工作,留住留好農村教師,穩定農村教師隊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和標準
1.鄉村教師生活補助。自2019年7月1日起,按照省定標準,鄉鎮、村和教學點教師每人每月分別按300-400元、400-500元、500-600元標準發放。
2.班主任津貼。自2019年7月1日起,按照每人每月400元標準發放。
3.教齡津貼。自2019年7月1日起,在落實國家規定標準基礎上,按照每增加1年教齡增加10元標準累計計算核定。
二、實施范圍和對象
1.鄉村教師生活補助。享受農村教師鄉鎮工作補貼教師及通過民權縣公開招聘在鄉鎮、村和教學點工作的入編教師和未入編特崗教師。鄉村教師在崗時享受生活補助,離崗或退休后次月起取消、長期病假也取消。
2.班主任津貼。全縣公辦中小學校(含公辦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擔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師。每個教學班設1名班主任。
3.教齡津貼。公辦中小學校(含公辦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縣教體局局屬教育機構的公辦教師及民權縣公開招聘的未入編教師和未入編特崗教師。教齡指教師在與教學有關工作崗位上的工作年限。
三、經費保障
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班主任津貼和教齡津貼所需資金除省級專項補助外,其余部分足額納入縣財政預算,由縣財政局負責落實。
四、發放辦法
1.鄉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生活補助所需資金由省級財政和縣級財政共同負擔,所需資金比例由省、縣財政按 6:4 比例分擔。縣教體局每年及時將所需補助資金數額報送縣財政局納入年初預算,實行專款專用,預算金額原則上不超過上級下達的資金額度。
2.班主任津貼、教齡津貼所需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由縣財政局負責落實。
3.縣政府優先保障教師和建設農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經費投優先滿足教師隊伍建設需要,重點保障教師待遇落實入。
4.調離鄉鎮教師崗位、年度考核不合格、頂崗、替崗和長期脫崗、超出請假日期的教師,即日停發鄉鎮教師補貼。
五、工作要求
在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班主任津貼和教齡津貼申報及發放前,縣教體局要組織各學校將發放教師名單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