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1-2023-00000107 | 發布機構: | |
| 生效日期: | 2023-09-26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號: | 所屬主題: | 義務教育 |
民權縣教育體育局關于做好2023-2024學年度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的通知
民權縣教育體育局
關于做好2023-2024學年度義務教育控輟
保學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中心學校、城區各義務教育學校:
為鞏固教育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全面落實國家、省、市、縣控輟保學相關規定,切實保障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的就學權利,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確保適齡兒童按時入學,現就做好2023-2024學年度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強責任意識
各鄉鎮、學校要進一步增強控輟保學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做好控輟保學工作的重要意義,不斷增強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堅定信心,以更大決心、更強力度抓好控輟保學工作各項政策、責任和任務落實,充分發揮主動性,用更扎實作風做好控輟保學工作,確保過程扎實、結果真實。
二、完善工作機制
縣教體局成立控輟保學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管理系統內控輟保學工作。各中心學校、義務教育學校也要成立有關領導組織,科學制定控輟保學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安排部署轄區內控輟保學工作。在責任落實方面要充分發揮控輟保學包聯機制作用,教體局包鄉鎮、校領導包校、班主任包班、教師包人,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責任落實到人,做到領導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時間到位,形成控輟保學工作長效機制。
三、加強動態監測
控輟保學具有長期性、動態性和復雜性等特點,各義務教育學校要加強動態監測,要定期比對核實數據,及時更新學籍系統中控輟保學臺賬信息,常態化抓好控輟保學工作。各校要在每學期開學前后,通過電話、微信等多種途徑加強與家長及學生的溝通聯系,及時掌握學生去向和身體狀況,特別要重點關注家庭困難、身體殘疾、隨遷子女、留守兒童、返鄉兒童等特殊學生群體情況。開學初,縣教體局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控輟保學工作專項督查,依據學籍及在校生名冊對實際到校學生進行逐一現場核查,全面準確掌握學生復學情況。對未返校復課的學生,要及時聯系溝通,全面了解未返校原因,確認為輟學的要納入工作臺賬管理,立即啟動勸返復學工作,確保控輟保學工作不斷線、不停步,實現常態化清零。平時對有學習困難、外出打工等輟學高風險傾向學生,學校要加強心理疏導和困難幫扶,建立“一對一”教育關愛幫扶機制。要落實有關教育資助政策,優化資助管理機制,做好資助金跟蹤落實,確保落實到位,堅決杜絕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輟學。
四、保障殘疾少年兒童教育權益
各鄉鎮、學校要高度重視殘疾適齡少年兒童教育工作,明確專人負責,加強統籌安排和調查研究,認真查找解決制約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安置的困難和問題,不斷優化措施方案,切實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教育保障工作,確保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全覆蓋。按照“全覆蓋,零拒絕”的要求,嚴格落實“一人一案”、分類施教,逐一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安置,并建立工作臺賬,由就讀(送教)學校為學生建立學籍,納入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系統統一管理。對于需專人護理、不能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或特殊教育學校(特教班)就讀的各類重度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轄區學校要積極與民權縣特殊教育學校和村委對接,由特殊教育學校或轄區學校與監護人簽訂送教上門協議,科學制定送教課程,認真開展送教上門服務工作。
五、嚴格學籍管理
嚴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河南省義務教育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和《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生學籍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教辦基〔2022〕290號)要求,及時做好新生注冊和學籍接續工作。嚴格落實“一校一碼、一生一號、人籍一致、籍隨人走”的要求,對存在問題,找準根源,抓好整改。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和小學畢業生未被錄取等現象,嚴禁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六、建好工作臺賬
各鄉鎮、學校要加強臺賬管理,進一步完善定期比對機制,確保臺賬數據與戶籍、鄉村振興部門數據相統一,經得起檢查檢驗,堅決防止弄虛作假問題。對新發現義務教育階段輟學學生要建立“一生一表”工作檔案,落實控輟保學有關要求,及時做好勸返復學工作。嚴格落實控輟保學臺賬數據月報制度要求,安排專人負責,每月末以中心校和縣直學校為單位將臺賬電子版發教育股郵箱(mqjyg2977113@163.com),紙質版上報教育股。
附件:1.民權縣教育體育局控輟保學工作領導小組
2.民權縣義務教育學校控輟保學臺賬
3.民權縣義務教育學生勸返記錄表
4.民權縣適齡特殊兒童少年送教上門服務協議
2023年9月14日
附件1
民權縣教育體育局控輟保學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司永福
副組長:岳 英 陳 光 朱 培 陳玉強
桑懷民 史廣華 康永軍
成 員:辦公室、基礎教育股、人事股、財務股、督導
室、學生資助中心、校外培訓監管股等負責人,
各鄉(鎮)中心學校、縣直各義務教育學校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基礎教育股,負責做好日常工作。潘振鐸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附件2
民權縣義務教育學校控輟保學臺賬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序號 | 姓名 | 所在學校 | 年級 | 監護人 姓名 | 聯系方式 | 是否 監測戶 | 輟學原因 | 復學情況 | 備注 |
1 | |||||||||
2 | |||||||||
3 | |||||||||
4 | |||||||||
... |
附件3
民權縣義務教育學生勸返記錄表
學 生 個 人 信 息 | 學生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所在班級 | ||||
家長 姓名 | 聯系電話 | |||||||
輟學 原因 | ||||||||
家庭 情況 | ||||||||
學 校 勸 返 | 學生 態度 | |||||||
勸返工作方法及措施 | ||||||||
勸返結果:
家長簽字: 學校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村 委 勸 返 | 學生 態度 | |||||||
勸返工作方法及措施 | ||||||||
勸返結果:
家長簽字: 村委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鄉 (鎮) 勸 返 | 學生 態度 | |||||||
勸返工作方法及措施 | ||||||||
勸返結果:
家長簽字: 鄉(鎮)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附件4
民權縣適齡特殊兒童少年送教上門服務協議
甲方:
乙方: (接受送教上門服務學生的監護人)
為進一步發展民權縣特殊教育事業,切實保障特殊需要兒童少年受教育的權利,使殘疾兒童少年掌握文化科學知識,甲方選派教師為適齡特殊需要兒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門服務。為明確甲、乙雙方各自責任,本著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免費為乙方的特殊需要兒童提供送教上門服務,提供相應的學習資料和練習簿,并選派責任教師送教上門服務。
2.甲方為接受教育的殘疾學生進行學籍注冊,納入中小學生學籍管理,保障殘疾學生受教育權利。
3.送教上門服務期限暫定為一年,自 年 月至 年 月;協議時限到期,雙方協商后可續期。甲方到乙方教育服務時間,每月2次,每次3個課時,全學年不少于60個課時。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為送教上門服務提供必要的教育學習環境。
2.乙方參與特殊需要兒童教育計劃的實施,配合甲方選派的教師完成教育方案,并按照教師布置的教學任務協助、指導殘疾學生按時完成。遇到問題時與教師一起商討解決。
3.在送教上門教育期間為教師提供安全保障。
三、其他事項
1.送教上門的教育教學內容由甲方教師與乙方協商確定后,制定服務工作日程表,按日程表安排實施。
2.送教上門服務期間,若一方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或暫停上門服務的,應事先電話通知另一方。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 (蓋章) 責任教師簽名:
學校電話: 教師電話:
乙方:學生姓名: 監護人簽名:
監護人電話: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