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1-2023-00000102 | 發布機構: | |
| 生效日期: | 2023-12-25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號: | 所屬主題: | 義務教育 |
民權縣教體局學校食堂管理辦法(暫行)
民權縣學校食堂管理辦法
(暫行)
為進一步推進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不斷改善農村學生營養狀況,提高農村學生健康水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管理暫行辦法》、《教育部等七部委關于印發<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辦法>教財[2022]2號的通知》、《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等文件規定精神,加強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工作管理,確保學生食品安全和身體健康,結合民權縣學校食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管理工作
第一條 全縣教育系統的學校食堂采購合同到期后退出委托經營模式,改由學校自主經營,統一管理,實行公益型經營,要按照“不盈利、不超支、不浪費,合理配餐,注重營養,講究衛生,賬目公開,民主管理”的原則進行運作,保障學生身體健康。
第二條 現學校沒有食堂的,經縣教體局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批同意,由具備食品經營許可證和集中供餐資質的餐飲企業統一配送;并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明確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第三條 學校應成立食堂管理領導小組,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校長負責食堂工作,食堂管理人員由主管具體負責日常工作,賬目由學校財務負責。各司其職、相互監督,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學校需設立食堂民主管理小組,由分管校長主持,定期召開例會,研究調劑食譜,提高伙食質量。食堂飯菜質量由教師、學生、家長共同監督。學校安排家長委員會成員每周到校監督。
第四條 學校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經有關單位驗收、批準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學校食堂要實現“互聯網+明廚亮灶”全覆蓋,監控系統視頻要保存30天以上。
第五條 杜絕增加學校食堂額外負擔現象,陪餐領導、班主任老師、家長委員會按要求陪餐,不繳納就餐費用,其他工作人員不得在食堂免費就餐。學校一切公務活動不得擠占學生餐費,學生餐費要實行財務獨立核算。
第二章 食品采購
第六條 學校食堂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采購原材料,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等報告。從固定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買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商或供貨基地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等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采購清單。
第七條 學校食堂應當建立食品原料和相關配料的采購記錄制度。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電子信息的進貨票據。
第八條 建立健全出入庫制度,學校食堂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妥善保存備查。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要建立采購臺賬,入庫、出庫臺賬,學校分管副職按要規范記錄并簽字。
第九條 學校食堂安排食譜時,應按照葷素搭配的原則安排食譜,根據不同季節合理調配。需在餐廳醒目位置公示并及時存檔,食譜要廣泛征求學生代表、教師和學生家長的意見,盡量做到師生滿意。
第三章 食品加工、配送、留樣 餐具消毒
第十條 食品加工過程應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執行。不同類型的食品原料(原料、半成品、成品)分開存放;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分類管理、分開使用,定位存放;接觸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不得直接放置在地面上或接觸不潔物;食品處理區內不得從事可能污染食品的活動;不得在輔助區(如衛生間、更衣室等)內加工制作食品、清洗消毒餐飲具;餐飲服務場所內不得飼養和宰殺禽、畜等動物。
第十一條 學校食堂必須采用新鮮安全的原料制作食品,采取“一餐一供”,確保食材新鮮、多樣、安全、營養,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不得使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再次加工制作食品;不得使用臨近或過期食品;不得使用發芽的馬鈴薯、土豆作為食物原料;不得制售冷葷涼菜、生食海產品、裱花蛋糕、四季豆和現榨飲料等高風險食品;不得超食品經營許可范圍自制飲品。需要熟制烹飪的食品應燒熟煮透,其烹飪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烹飪后的熟制品、半成品與食品原材料應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第十二條 送餐車輛及工具必須保持清潔衛生。每次運輸食品前應進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記錄,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也注意保持清潔,運輸后進行清洗,防止食品運輸過程受到污染。嚴格落實車輛上鎖制度,按照配送方上鎖,接收方開鎖管理。
第十三條 加工結束后及時清理加工場所,做到地面無污物、殘渣;及時清洗各種設備、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歸位擺放。不得使用未經清洗和消毒的餐具、用具。清洗與消毒由專人做好記錄。
第十四條 學校食堂須按規定留存菜樣。留樣的采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工具和樣品存放的專用冷藏箱。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留樣食品應按照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防止樣品之間的污染;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于 125克,存放48小時以上。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專用冷藏箱內,并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第十五條 餐廚用工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并存放保潔柜。餐廚用具嚴格執行一洗、二沖、三消毒、四保潔制度,餐廚用具采用煮沸、紅外線消毒方式,煮沸消毒保持 100℃作用10分鐘以上:紅外線消毒一般控制溫度 120℃保持10分鐘以上。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廚用具分開存放,并有明顯標示,消毒后的餐廚用具應及時放入保潔柜內。保潔柜應定期清洗,保持潔凈,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第四章 財務、查驗管理
第十六條 學校食堂應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堅持“公益性,非盈利性”經營。營養改善計劃費用收取方式為學校代收,早餐3元、午餐5+X(小學1元、初中2元)、晚餐4元,每學期按100天收取,學期結束結余部分退還給學生。承包經營的學校食堂菜品要明碼標價,公示帶量食譜,設置意見箱及意見薄。學校按月支付供餐企業餐費,學期末供餐企業向學校開出本學期餐費結清票據。
第十七條 營養餐資金結算流程:1.班主任簽字(學生就餐登記表);2.學校校長簽字(學校就餐登記表);3.鄉鎮就餐匯總表(營養專干簽字);4.鄉鎮就餐匯總表(中心校長簽字蓋章);5.縣教體局營養辦審核匯總粘貼各鄉鎮分匯總表、標段匯總表、發票;6.縣教體局財務股復審后交縣財政局統一撥付。
第十八條 食堂的財、物要分開管理,驗、管嚴格把關。日統計月結算,憑票支出。進貨要查驗、出庫要登記,要嚴格管控,定期自查賬目,建立監督機制。
第十九條 學校食堂餐費由學校嚴格按照《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管理,設立專戶,??顚S?,明細核算,確保資金全額用于提高學生營養膳食,記賬要按財務規定,健全項目,認真登記,嚴格審核,定期結算,嚴禁克扣、截留、擠占和挪用。享受營養改善計劃的學校供應早晚餐應加強食材采購成本核算,實行分賬管理,不得擠占營養改善計劃補助資金。及時公開學生人數、就餐天數等資金使用情況,公示縣教育體育局舉報監督舉報電話,0370—8810977。
第五章 食堂從業人員管理
第二十條 學校食堂管理人員要做到賬務清晰、記錄詳實,嚴禁違反管理制度的行為,輕則批評教育,重則調離崗位嚴肅處理。食堂工作人員要服從學校管理安排,盡職盡責,遵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食堂物品不得私自帶出、偷盜,一經發現,將解除聘用合同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一條 食堂工作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體檢合格,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健康證明有效期為一年。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òú≡瓟y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從業人員應及時調離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崗位。食堂管理人員每天對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檢查,發現有化膿性或滲現性皮膚病或腹瀉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人員應及時調離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崗位。每月培訓食品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及衛生管理制度。
第六章 監督和退出機制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每月召開一次食品安全主題會議,每學期開展一次食品安全應急演練。嚴格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年總結”工作機制。對學校存在管理漏洞,未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一次扣除生均公用經費每生1元。學校未及時發現并上報食堂違規問題的一次扣除生均公用經費每生5元。學校食堂管理人員未做到項目健全、記錄完善,發現一次扣除生均公用經費每生1元。發現學校克扣、截留、擠占和挪用餐費,輕則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第二十三條 檢查發現供餐公司存在違規行為的一次全縣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寫出書面整改說明。檢查發現兩次違規行為的約談供餐公司法人,將供餐公司列入全縣失信供餐公司名單。對檢查發現通報三次以上存在違規行為;學校食堂因食材、違反操作規程引發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一律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終止招標合同,移交司法部門嚴肅處理。
